安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0日 15:33
【摘要】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资资金调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将募投项目的延期、投资金额调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投资金额调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涂连东先生任职资格条件、个人履历、业务专长、工作实绩等情况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涂连东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选举涂连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同意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江曙晖 苏伟斌 黄雅君 202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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