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建发股份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2023年12月05日 19:43

【摘要】 股票代码:600153股票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123 债券代码:185248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600153股票行情K线图图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123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
 品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纸浆、农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等 品种,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互换等金融产品及上述金融产品 的组合,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和权利金上限在任意时点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 金规模),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 的营业收入的 20%。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
 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 交易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 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并要求在手 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和权利金上限在任意时点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 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 入的 20%,具体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业务。随着市场信息及资源渠道愈发公开透明,传统贸易模式的盈利空间逐步缩小,供应链运营企业需不断转型升级以提升自身的竞争实力。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和平台优势,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从事相关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可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并要求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和权利金上限在任意时点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20%,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
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纸浆、农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等品种。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互换等金融产品及上述金融产品的组合。

    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涉及进口、出口和转口等,且公司设有众多海外子公司,为满足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境内和境外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场所为境内外正规商品衍生品交易所,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洲际交易所(ICE)、新加坡交易所(SGX)等。公司及子公司只与具有商品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指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商品衍生品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是商品衍生品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在套期保值中可能出现期货价格的波动幅度、频率与现货价格产生差异,可能产生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非理性市场中系统性风险可能给公司的衍生品业务造成不确定的损失。
  2.信用风险:指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履约责任而导致的风险。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从而几乎没有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分为流通量风险和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商品衍生品合约因市场成交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资金量风险是指当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所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

  5.法律风险:指在商品衍生品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交易计划系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坚持套期保值,确保商品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现货业务经营相匹配,尽可能选择与公司持有的现货品种价格相关性较高的商品衍生品开展交易。

  2.选择持有资质牌照、操作运营规范透明的交易所及金融机构作为商品衍生品交易平台。

  3.公司会选择市场成交量可满足套期保值数量需求的合约进行交易。根据公司《期货业务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权限下达资金调拨指令,严格控制保证金头寸。
  4.依照公司《期货业务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针对业务管理原则、业务准入管理、期货账户管理、交易审批管理、套期关系管理、账户资金管理、标准仓单管理、价格风险管理、定期报告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进行规定,持续完善风控体系。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长期稳定经营与发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从 2024年 1 月 1 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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