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837号)
2023年11月29日 16:13
【摘要】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837号(共一册第一册)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 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3〕837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0 日 目 录 声 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4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8 五、评估基准日 ...... 8 六、评估依据 ...... 8 七、评估方法 ......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4 九、评估假设 ...... 15 十、评估结论 ...... 1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1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财务报表...... 20 二、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 23 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24 四、证监会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布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25 五、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26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清单......28 七、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29 评估结论汇总表及明细表......31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 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3〕837 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微),被评估单位为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东芯)。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立昂微拟进行股权转让,为此需要对涉及的海宁东芯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海宁东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海宁东芯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海宁东芯申报的未经审计的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全部资产及相 关负债。按照海宁东芯提供的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 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347,692,654.49 元、26,646,030.30 元和321,046,624.19 元。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2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326,050,156.00 元(大写为人民币叁亿贰仟陆佰零伍万零壹佰伍拾陆元整),与账 面价值 321,046,624.19 元相比,评估增值 5,003,531.81 元,增值率为 1.56%。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立昂微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 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3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 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3〕837 号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1.名称: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微) 2.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3.法定代表人:王敏文 4.注册资本:陆亿柒仟陆佰捌拾肆万捌仟叁佰伍拾玖元人民币 5.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6871634P 7.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 1-8 项内容摘自立昂微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营业执照。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名称: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东芯)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17号 3.法定代表人:王敏文 4.注册资本:伍亿元整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JFTAN0G 7.登记机关: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1-8项内容摘自海宁东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历史沿革 海宁东芯成立于2021年1月6日,初始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系由立昂微出资设立。 截至评估基准日,海宁东芯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2,600.00万元,系立昂微的全资子公司。 三)企业前两年及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2,982,241.88 265,968,923.90 347,692,654.49 总负债 116,5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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