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11月27日 19:10
【摘要】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晓云、吴海鹏、孙柏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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