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11月06日 17:00
【摘要】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目录会议议程......3会议须知......5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6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一)...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目 录 会议议程...... 3 会议须知...... 5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6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3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 581 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殷福华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介绍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7、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1.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监票; (九)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三、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未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长 殷福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分为 8 个子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7、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1.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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