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3年10月26日 18:55

【摘要】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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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 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该列打钩的栏目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        √

      1.00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有关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4、此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5-2232378 。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4、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人:高晓宁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联系传真:0535-2232378

    联系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证券办公
室。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0”,投票简称为“弘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

  位(本人)承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

  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在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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