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09月28日 20:43
【摘要】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自愿参与、风险自 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 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5)公司董事会中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根据 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黄斯颖 徐光华 徐一新 王金本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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