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年09月27日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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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 年 10 月 10 日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天祥水晶湾西座 638 会议室(三)会议召集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廖寄乔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曾蔚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曾蔚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曾蔚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曾蔚女士已承诺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博股份关 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曾蔚简历 附件: 曾蔚简历 曾蔚,女,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管理 学博士学位。2002 年 6 月至今,任职中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截至目前,曾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二: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用途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83.3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1.67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上限 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全部注销用以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 一、限售条件流 0 0.00 0 0.00 0 0.00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39,229,619 100.00 138,396,286 100.00 138,812,952 100.00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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