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09月11日 20:39
【摘要】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工作恪尽职守,具有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业务进一步趋向国际化、全球化以及自身发展需要。本次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战略、业务发展等情况。该项决策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 吴淦国 宋永胜 易 冬 2023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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