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3年08月30日 19:26

【摘要】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08月一、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二、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前身为滨州三元生物科...

000653股票行情K线图图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3 年 08 月

一、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前身为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有限”),注册地为滨州市滨北张富路 89 号,法定代表人为聂在建,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发;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酵母粉、淀粉及淀粉糖制品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自发电和热力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的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公司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有限公司阶段

  2007 年 1 月 26 日,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滨州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有限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2007 年 1 月 25 日,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30.00 万元,业经山东东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鲁东会师
咨验字(2007)第 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 年 5 月 5 日,经三元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三元有限申请注册资本增加 850.00 万元,全部由滨州三元家纺有限
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实缴出资共 970.00 万元业经山东东慧会计师事务所以鲁东会师咨验字(2007)第 01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 年 10 月 15 日,经三元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元有限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
聂在建、吕熙安、延寿金,转让完毕后聂在建持有三元有限股权 787.00 万元,吕熙安持有三元有限股权 185.00 万元,延寿金持有三元有限股权 28.00 万元。同时三元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0 万元,分别由聂在建、吕熙安、延寿金、山东科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程金华、孙鲁杰、程保华、李德春以货币资金增资。本次增资业经山东黄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鲁黄会验字(2012)6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14 日,经三元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三元有限以截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 26,325,783.98 元折
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股本 2,000.00 万元,超出部分 6,325,783.98 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事项业经山东黄
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鲁黄会验字{2012}第 71 号验资报告验证。201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领取了滨州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71600018011746 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第一次增资

    2015 年 5 月 27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由聂在建等 12 位
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 3,000.00 万元,股本 3,000.00万元。

    (4)公司在股转公司挂牌期间情况

    2015 年 12 月 18 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山东三元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7885 号),公司股票在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2020 年 10 月21 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216 号),公司股票在股转公司终止挂牌。公司在股转公司挂牌期间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2016 年 10 月 28 日,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
人民币 742.8 万元,分别由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5 位股东以现金出资认购,增资完毕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3,742.80 万元,股本为 3,742.80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6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 年 4 月 20 日,根据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 2016 年进行利润分配,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本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491.36 万元,股本为 4,491.36 万元。

    2017 年 8 月 16 日,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
民币 375.4 万元,分别由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7 位股东以现金出资认购,增资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4,866.76 万元,股本为 4,866.76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5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 年 5 月 7 日,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转增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9,733.52 万元,股本为 9,733.52 万元。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82.76 万元,分
别由聂在建等 26 位股东以现金出资认购,增资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0,116.28 万元,股本为 10,116.28 万元。本次增
资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9)第 6817 号验资报告验证。

    (5) 2020 年 10 月 27 日,根据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年 9 月 17 日出具的“(2020)鲁 16 执 321 号”执行
裁定,股东延寿金持有的 1,688,000 股变更登记到聂在建名下。本次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聂在建持有公司 61,964,000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1.2518%。

    (6)根据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3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372.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份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3,721,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4,883,800.00
元。

    (7)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4,883,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 134,883,8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67,441,90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202,325,700 股。

    本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 89 号,总部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 89 号,实际控制人为:聂
在建。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食品制造行业,主要产品为赤藓糖醇、阿洛酮糖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
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的
披露要求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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