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08月28日 17:33

【摘要】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公告编号:2023-070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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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2.2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101.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77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23.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6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募集
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7,323.56

                          项目投入                      B1          47,602.1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71.18

                          项目投入                      C1          6,946.3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55

                          项目投入                  D1=B1+C1      54,548.5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80.7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855.77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F            880.54

差异(注)                                              G=E-F        2,975.23

  注:以自筹资金垫付发行费用 24.78 万元尚未置换,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万元,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 日核发《关于同意明冠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7,214,182 股,发行价格为 45.02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5,382,473.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501,016.0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5,881,457.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
增”)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5,588.15

                          项目投入                      B1          9,011.7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1.80


                          项目投入                      C1          29,244.7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86.16

                          项目投入                  D1=B1+C1      38,256.5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87.9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27,819.61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F            2,919.61

差异(注)                                              G=E-F      124,900.00

  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及理财 10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7,900.00 万元,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3 月 1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508200329000235020      5,372,708.13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宜春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4381101040033099        2,244,950.13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4381101040033081          1,187,737.4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5010100100230084                  0  募集资金专户

 宜春分行

      合  计                    -            8,805,395.66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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