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中电财务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04530号

2023年08月25日 20:52

【摘要】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04530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大信会计师事务所WUYIGECertifiedPubl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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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1-0453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1-04530 号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财务公司”)
编制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风险评估专项说明(以下简称“风
险评估专项说明”)。

  我们认为,中国电子财务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电子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以下简称“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中国电子财务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如实编制风险评估专项说明,是中国电子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保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并使其公允反映。

  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风险评估专项说明的报告过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按照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对后附的中国电子财务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专项说明进行审核,对其是否遵循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审核意见。

  在按照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是否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制风险评估专项说明。

  (二)了解与审核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

  (三)实施审核程序获取相关的审核证据。

  (四)评价风险评估专项说明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事项。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报监管机构审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 峰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红伟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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