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研:中国电研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08月21日 19:25
【摘要】证券代码:688128证券简称:中国电研公告编号:2023-026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26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审核同意,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 号)核准,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研”)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9,50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 66,474,056.60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873,025,943.40 元, 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开立的(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1008086_A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 人民币 39,377,783.4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资金人民币 396,030,877.5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 19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07,213,582.17 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3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 3,449,552.86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58,921,350.68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248,301,600.00 元,投入项目资金人民币 410,619,750.68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 21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8,829,373.27 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当期金额 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107,213,582.17 873,025,943.40 减: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10,083,018.89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保荐机构 107,213,582.17 862,942,924.51 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39,242,700.00 248,301,600.00 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433,000,000.00 5,310,000,000.00 减:投入项目资金 14,588,873.18 410,619,750.68 减:银行手续费 2,188.58 19,536.90 加:收到银行利息 3,449,552.86 42,827,336.34 加: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405,000,000.00 5,092,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28,829,373.27 28,829,373.2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制定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公司对《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以及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 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2019 年 11 月 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电 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为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和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天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擎天材料、擎天材料东莞分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深圳”)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16 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 16 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威凯深圳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兴威凯”)与广家院威凯(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威凯上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威凯上海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威凯上海分别与中信建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备注 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72229201140663 - 已销户 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3602072229201142068 - 已销户 3602072229201141716 -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8872433688 8,460,291.69 三方监管专用账户 广州海珠支行 684772615767 1,084,302.09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695174635613 1,769,280.29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999005900510606 7,083,501.97 三方监管专用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907188910202 7,365,996.67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广州滨江东支行 120921258810901 2,914,789.87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120921286110801 151,210.69 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现金管理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授权财务总监审批。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人民 起止时间 期限 预计年化收 是否到期 币万元)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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