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搜特:关于收到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2023年07月21日 17:43
【摘要】证券代码:002503证券简称:*ST搜特公告编号:2023-083转债代码:128100转债简称:搜特转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ST 搜特 公告编号:2023-083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 (1)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 搜特,证券代码 002503; (2)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搜特转债,债券代码 128100。 2、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公司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5、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预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事项 (第四年利息,票面利率为 1.5%)存在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634 号),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ST 搜特、搜特转债 3、证券代码:002503、128100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 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第 9.1.14 条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2.5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 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同时,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 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 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此外,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主办券商为受托管理人,履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 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 1 号 3、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4、电子邮箱:syt@celucasn.com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http://www.neeq.com.cn)。 五、公司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 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公司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2、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预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事项(第 四年利息,票面利率为 1.5%)存在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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