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年05月23日 18:53

【摘要】证券代码:000425证券简称:徐工机械公告编号:2023-4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000157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43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09,179,000 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731 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5 月 23 日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徐工机械”)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徐工机械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3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第九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一) 首次授予日:2023 年 5 月 5 日。

    (二) 授予数量:109,179,000 股,占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 11,816,166,093 股
的 0.924%。

    (三) 授予登记人数:1731 人。

    (四) 首次授予价格:3.09 元/股。

    (五)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占首次授予限制性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陆 川      董事、总裁          110            1.01%          0.009%

 孙建忠        副总裁            70            0.64%          0.006%

 王庆祝        副总裁            70            0.64%          0.006%

 刘建森        副总裁            70            0.64%          0.006%

 宋之克        副总裁            70            0.64%          0.006%

 蒋明忠        副总裁            70            0.64%          0.006%

 孟 文        副总裁            70            0.64%          0.006%

 单增海        副总裁            70            0.64%          0.006%

 于红雨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0            0.64%          0.006%

 费广胜      董事会秘书          70            0.64%          0.006%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    10,177.90        93.22%        0.861%

    人员(共计 1,721 人)

            合计                10,917.90        100.00%        0.924%

    注:① 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
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 上述相关数值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月、36 个月、48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1/3

售期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1/3

售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1/3

售期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2025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 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条件。

    (1)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① 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
 首次授予的限制 业75分位水平;
 性股票第一个解 ② 202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3亿元,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除限售期        75分位水平;

                ③ 2023年度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① 2024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 企业75分位水平;
 性股票第二个解 ② 202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8亿元,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除限售期        75分位水平;或2023-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111亿元,且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

                ③ 2024年度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① 202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
 首次授予的限制 业75分位水平;
 性股票第三个解 ② 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5亿元,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除限售期        75分位水平;或2023-2025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176亿元,且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

                ③ 2025年度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注:① 上述“净利润”及“净资产收益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作为计算依据;

    ② 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
  转债转股等涉及股权融资的事项,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2)解除限售考核的对标企业选取


    按照 Wind 四级行业分类标准,徐工机械属于“建筑机械与重型卡车”,从
中选取与徐工机械主营业务及规模具有可比性的 A 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18 家对标企业名单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000157.SZ        中联重科        600031.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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