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化: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11日 18:35

【摘要】证券代码:300089证券简称:*ST文化公告编号:2023-139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提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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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ST文化        公告编号:2023-139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议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未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5月11日,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14:30起在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蔡陇大道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特定时间段:

    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
月11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代理董事长、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李晓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拟任人员等。其中:,董事、副总经理周耀伟先生,独立董事钱堤先生,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独立董事冯太广先生,独立董事徐洪巍先生,监事会主席、监事陈坤虎先生,监事刘承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王卓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德志先生,副总经理李家双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文捷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代理董事长、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李晓光先生与副总经理魏炜先生现场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在形式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出席          37          70,713,542          14.6996%

          现场投票        0                  0          0.0000%
    其中

          网络投票        37          70,713,542          14.6996%

    2、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中小股东出席        37          70,713,542          14.6996%

          现场投票        0                  0          0.0000%
    其中

          网络投票        37          70,713,542          14.6996%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8日。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股东代理人亲临会议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股东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由见证律师广东千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宇女士、监事会主席、监事陈坤虎先生共同负责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共3项:

    1.00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宗旨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3.00  关于增补郭文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前述议案 1.00-2.00 为特殊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3.00 为一般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1.00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宗旨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公司此前已形成“陶瓷+教育”的双主业发展模式,但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宗旨的表述仍停留在多年以前“以工艺陶瓷为载体,技术创新,为提升大众生活品味作出贡献”,仅片面提及陶瓷主业,未涉及教育培训主业。有鉴于此,公司拟将经营宗旨由“以工艺陶瓷为载体,技术创新,为提升大众生活品味作出贡献”
修改为“以工艺陶瓷为载体,技术创新,为提升大众生活品味作出贡献;秉承产、学、研一体化办学理念,坚持高质量职业教育培训,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添砖加瓦”;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总表决情况:

      1.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70,695,742                      99.9748%

      反对                    17,800                      0.0252%

      弃权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70,695,742                      99.9748%

      反对                    17,800                      0.0252%

      弃权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卓趣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3%以上,为促进公司更好地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究,新能源产品开发与生产,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

    总表决情况:

      2.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70,695,742                      99.9748%


      反对                    17,800                      0.0252%

      弃权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70,695,742                      99.9748%

      反对                    17,800                      0.0252%

      弃权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00  关于增补郭文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卓趣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3%以上,提名郭文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

      3.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70,643,142                      99.9004%

      反对                    70,400                      0.0996%

      弃权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70,643,142                      99.9004%

      反对                    70,400                      0.0996%


      弃权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千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姚宇律师、江梦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千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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