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秦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3年05月11日 16:07

【摘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被保荐公司名称: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限公司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10-65608259保荐代表人姓名:闫明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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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被保荐公司名称: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65608259

 保荐代表人姓名:闫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
                                  凯恒中心 B、E 座 9 层

                                  联系方式:010-8513061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旭东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
                                  凯恒中心 B、E 座 9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3 号文”批准,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18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5,833.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0,013.39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819.97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2022 年度,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华秦科技签订《持续督导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2022 年度,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等方式,了解华秦科技经营情况,对华
                                            秦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华秦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

    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2022 年度,华秦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
 5  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2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华秦科技及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2022 年度,保荐机构督促华秦科技依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2022 年度,保荐机构对华秦科技的内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查,华秦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  的规范运行。

    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2022 年度,保荐机构督促华秦科技严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2022 年度,保荐机构对华秦科技的信
10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度,华秦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2022 年度,华秦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2022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华秦科技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13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不存在应及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

    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

14  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22 年度,华秦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

    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  2022 年度,华秦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
15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现场检查的情形。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假嫌疑;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

      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2022 年度,华秦科技不存在未履行承
                                              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随着现代各种光电磁探测技术及材料科学的迅猛发展,新的隐身机理和技术手段、新型探测技术的发展、新型隐身材料的研制将为隐身技术的发展带来突破。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对技术、产品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并及时做出准确决策,有可能导致新技术开发方向选择错误、技术开发失败,或者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从而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优秀的研发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随着未来行业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研发团队从深入到基础学科的理论机理研究到工业实际的生产流程,不断探索最佳的特种功能材料制备工艺,在隐身材料、伪装材料、防护材料领域掌
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对保持公司在特种功能材料市场的竞争力至关重要。未来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保密的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窃取等行为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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