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04月27日 18:37
【摘要】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公司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公司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时,是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后确定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认为其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本次第四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苏新国先生、沈国栋先生、郑建中先生、鲁圣 弟先生、卢元均先生、屠新亮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 名独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认为其具备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本次第四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白云先生、周亚娜女士、纪敏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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