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公告

2023年03月15日 18:31

【摘要】 证券代码(A/H):000063/763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公告编号:20232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000063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32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日

                                                                                                            EF001
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

发行人名称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00763

多柜台股份代号及货币                不适用

相关股份代号及名称                  不适用

公告标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公告日期                            2023年3月15日

公告状态                            更新公告

更新/撤回理由                        公布股东批准日期、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及代扣所得税信息

股息信息

股息类型                            末期

股息性质                            普通股息

财政年末                            2022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                            每 10 股 4RMB

股东批准日期                        2023年4月6日

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

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          有待公布

汇率                                有待公布

除净日                              2023年4月13日

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    2023年4月14日 16:30

文件之最後时限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      由 2023年4月15日 至 2023年4月20日

记录日期                            2023年4月20日

股息派发日                          2023年5月12日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              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铺

                                    湾仔

                                    香港

代扣所得税信息

                                    有关H股股东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信息之详情请参考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之
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              通函。

                                    ("额外资料": 对税收协定规定的股息税率高於10%低於20%税率的,本公司按协定实际税
                                                  第 1 页 共 2 页                                      v 1.1.1


                                                                                                          EF001
                                    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股东类型              税率      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

                                                                                        (如适用)

                                      非居民企业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对境外非居民企业H股股东,本公

                                                                              司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

                                      非个人居民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对非居民个人H股股东为香港、澳

                                                                              门地区居民或为其他国家税收居民

                                                                              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

                                                                              规定的股息税率低於或等於10%

                                                                              的,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请见以上"额外资料")

                                      非个人居民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20%        对非居民个人H股股东为与中国无

                                                                              税收协定的其他国家居民的,本公

                                                                              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

                                      个人居民

                                      (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20%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以及内地证券投

                                                                              资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H股

                                                                              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2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信息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      不适用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不适用

发行人董事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三位执行董事:李自学、徐子阳、顾军营;三位非执行董事:李步青、诸为民、方榕;以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曼莉、吴君栋、庄坚胜。

                                                  第 2 页 共 2 页                                      v 1.1.1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000560 我爱我家 2.2 10%
    600101 明星电力 10.12 10%
    600505 西昌电力 11.42 10.02%
    600744 华银电力 3.98 9.94%
    000899 赣能股份 11.75 10.02%
    600789 鲁抗医药 9.7 6.48%
    002085 万丰奥威 15.68 -5.54%
    300059 东方财富 13.11 0.23%
    603739 蔚蓝生物 20.4 0.39%
    600644 乐山电力 7.04 10%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