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2023年01月16日 21:49

【摘要】证券代码:002089证券简称:ST新海公告编号:2023-006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

002089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3-006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64,951,056.26元。公司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9年连续4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17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2023年1月18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新海”变更为“*ST新海”,证券代码为002089不变,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因公司存在 “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 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证券简称:由“ST新海”变更为“*ST新海”;
3、 证券代码:仍然为002089;
4、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
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出具的《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 2014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 年虚增利润总额 64,951,056.26 元。公司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至 2019 年连续 4 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实施的行政处罚,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董事会将会督促公司履行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四、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五、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7606666-1419

  2、传真号码:0512-67260021

  3、电子邮箱:zqb@nsu.com.cn

  4、邮政编码:215021

  5、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 168 号

    六、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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