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年01月16日 21:49
【摘要】证券代码:002089证券简称:ST新海公告编号:2023-007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3-007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 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 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 2014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半年度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 2019 年虚增利润总额 64,951,056.26 元。公司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母净利润为负值,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至 2019 年连续 4 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关于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通知》等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21122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向张亦斌先生下达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2004号),因张亦斌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64,951,056.26元。公司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9年连续4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关于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等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做出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因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1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在被实施股票 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风险提示。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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