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关于增加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2年10月27日 18:11

【摘要】证券代码:002311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22-089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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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6),定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关于提请增加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海灏投资提议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控股股东海灏投资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0,589,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2%。海灏投资提出增加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6)其他事项不变。现对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2 年 11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 9:15
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 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
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 42 号海大大厦 2 座
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备注
 议案编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对象的子
                                                          议案数:

                                                            备注
 议案编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3  关于修订《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共有 3 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2022-084)。

  议案 3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2022-088)。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 1 日 9:30-11:30 和 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 42 号海大大厦 2 座
701 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不提供)、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全称(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称)、代理人全称;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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