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07月29日 18:35
【摘要】证券代码:300034证券简称:钢研高纳公告编号:2022-057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25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 19 号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少斌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少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28,062,81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6.93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5,040,03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25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022,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7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022,78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67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022,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79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以现场会议或视频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1.01 选举汤建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8,062,814 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022,783 票。 汤建新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黄沙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8,062,814 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022,783 票。 黄沙棘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8,062,814 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022,783 票。 李晗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曹爱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8,062,814 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022,783 票。 曹爱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28,062,8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022,7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科峰律师、马嘉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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